| 为“因地震无法偿还的债务应予核销”政策叫好 | |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8-05-30 23:31:21 阅读:3次 | |
为减轻四川汶川等地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国家有关金融企业呆账核销政策,日前,银监会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呆账贷款核销工作发出紧急通知。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对借款人因地震无法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帐,并及时予以核销。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贷款过程中,若不能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无财产清偿证明的,可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要及时上报应核销贷款的材料,上级机构要随时审核审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认真做好对本次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的统计工作,及时足额提取有关损失准备。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呆账工作中,要坚持账销案存和对外保密等原则,结合救灾和重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已核销呆账的管理工作,把贷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相关银监局要认真指导和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呆账核销政策及本通知的要求,及时核销本次地震灾害造成的呆账,防范可能出现的虚假核销等风险,并及时报告核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看到这一消息,我的心里这几天一直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就此也很想谈谈自己的感激之意。 我认为,这一极大惠民和人性化政策是有效解决目前因地震发生出现的个人和银行之间棘手债务纠纷的重要举措。当然国家最终买了单,为了百姓,为了民生大计,国家依然释放着宽广的胸怀,承担着一切因灾损失,真正做到了“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让广大灾民和全国百姓看到了执政党和政府的博大胸怀,体现了和谐社会主旋律和发展脉搏。当然我们需要认真研究这一政策就不难看出,这项政策的执行具有宽严相济,原则性与灵活性并举的特点,是一项关系民生,顾及各方利益却又十分人性化的惠民政策。 这一创新政策的颁布实施是中国政府越来越自信的充分表现,中国综合国力日益强大的象征,是党中央国务院誓言“不惜一切代价”庄严承诺的再现。 这一创新政策的出台超乎想象的速度就能颁布执行,说明了政府对此事的高度重视和认真的态度,没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亲自授权,这项政策是不可能如此的快速和利好,相信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并慎重考虑之后的结晶。 新政策的颁布实施有助于快速稳定灾区社会秩序,稳定灾区百姓的心,让他们真正体会到了政府的关爱,体会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体会到了有这样政府会让群众放心,百姓安心,社会同心! 相信在全国人民支持下的“百姓政府”领导下,中国伟大复兴指日可待! 胡参谋长2008年5月23日(星期五)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联系电话:0755-28195229,0755-28197077 传真 :0755-28195229转810 邮箱:sales@ancend.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中华工业园中华路28号4楼 感谢访问 EC Web空间及域名支持